2007年3月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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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起案件 了结三桩纠纷
秀洲法院调解机制促案结事了
沈宝庆

  本报讯  日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不仅成功地调解了一起争议标的金额2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而且双方当事人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进行的另外一宗争议标的金额4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及尚未成讼但已发生争执的金额为30万元的纠纷,都一并得到了解决。
  2006年12月29日,秀洲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服饰公司,在业务交往中发生争执。原告凭借被告于2006年4月3日出具的借条,要求被告归还借款20万元。被告认为该笔款项是其为原告加工货物原告所支付的预付款,只是在收取该笔款项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由于一时笔误,将收款写成了借款,而原、被告之间加工定作合同中的业务早已完成,款项也早已结清,该20万元预付款也已充入到加工款中,并不存在20万元的借款。
  在这起案件外,双方还有一起争议标的金额4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江阴法院审理中。原告方还表示,下一步准备对双方已经发生争执的另外一起金额为30万元的借款纠纷提起诉讼。
  2007年2月12日,秀洲区法院对这起借款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是否有这笔20万元的借款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并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积极疏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坦诚相待,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了和解协议。结果,在法院的两起诉讼和已经发生争执的纠纷,随着双方调解协议的签署而一并化解:由被告支付原告10万元,双方业务往来款、借款全部了结,互不相欠。协议签订后,被告已如约支付给原告10万元。随后,原告分别向秀洲区人民法院和江阴市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